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|
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6~2028年「健康99—全國公教健 檢方案」(以下簡稱本方案)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辦理 之健檢方案,請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1月28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22651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為促進公教員工自主健康管理,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特邀 請符合本方案需求說明所列資格之醫療機構,以新臺幣 4,500 元規劃各式健檢方案,作為現職員工、退休人員及 其眷屬等自費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。 三、受檢人參加本方案時,請逕洽特約醫療機構先行預約;特 約醫療機構得向受檢人要求出示現職員工、退休人員或眷 屬關係等相關證明文件。另為避免醫療資源浪費,申請公 教健檢補助之同仁應提供健保卡,供特約醫療機構查詢當 年度是否已實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(以下簡稱國健署) 補助之成人預防保健或癌症篩檢(以下簡稱成健或癌篩);未實施者,如選擇之健檢方案包含與成健或癌篩相同項 目,特約醫療機構將於受檢人健保卡註記已利用國健署補 助之成健或癌篩。 四、本方案辦理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,有 關本方案需求說明、特約醫療機構及其規劃之健檢方案相 關資訊,請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公務福利e化平台— 公教健檢專區」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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