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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竹田鄉大明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桃園市、臺南市及高雄市之 中央社會住宅招租資訊一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 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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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桃園市、臺南市及高雄市之 中央社會住宅招租資訊一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 運用。 說明: 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人事總處)115年5月 18日總處給字第1150016026號書函轉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 中心115年5月13日住都字第1150018722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提供多元宣導管道,旨揭資訊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 網公務福利e化平台/相關連結(https://www.dgpa.gov.tw /eserver/index?mid=437),請自行下載運用。 三、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 

主旨:檢送本中心辦理桃園市、臺南市及高雄市之中央社會住宅 招租資訊,敬請協助公告周知。 說明: 一、為提供婚育家庭及基層軍警消租屋協助,中央社會住宅皆 提供婚育戶及軍警消戶保障比率,申租資格說明如下: (一)婚育戶:指申請日前2年內登記結婚且婚姻關係存續,或 於申請日育有未成年子女(含胎兒)之家庭。 (二)警消戶及軍職戶: 1、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(含)以下之警察 人員、消防人員。 2、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國防部少校階(含士官)之 軍職人員、文職薦任六職等以下、聘僱或相當該職務 列等以下之人員。 二、隨文提供申請須知提要,敬請協助宣導轄下符合承租資格 且有租屋需求同仁,踴躍提出申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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